停產工廠廢舊小學內製造冰毒181公斤,主犯已伏法
  南方日報4月19日訊(記者/谷立輝 通訊員/汪次安)18日,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執行命令,對販賣、運輸、製造毒品和非法持有槍支的罪犯李少敏執行了死刑。
  2006年7月初,罪犯李少敏得知“肥婆”可提供一噸麻黃素後,即找到罪犯黃海升(已判刑)商量策劃製造冰毒的具體事宜,商定由李少敏負責出資80萬元及制毒技術,黃海升負責找制毒場地、人員及購買其他制毒設備和原料。2006年9月,黃海升糾集罪犯王錦達、葉樹洪等10人(均已判刑),先後在湖南省婁底市雙峰縣橋亭鎮一間停產的筷子廠和邵陽市洞口縣醪田鎮廣龍村一廢舊小學內製造冰毒,並運回到廣東省廣州市等地販賣。罪犯李少敏參與販賣、運輸、製造甲基苯丙胺181.62千克。
  2006年12月1日凌晨,公安人員在湖南省隆回縣彼得堡大酒店將罪犯李少敏抓獲,併在其車內查獲華爾特手槍1支,64式子彈7發。
  2010年5月28日,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販賣、運輸、製造毒品和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罪犯李少敏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李少敏提出上訴。2012年6月16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駁回李少敏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罪犯李少敏的判決,並向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對罪犯李少敏執行死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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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於艷彬  (原標題:停產工廠廢舊小學內製造冰毒181公斤 主犯已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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